长江健康: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月)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为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对公 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 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 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对公司财 务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 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