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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健康: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长江健康长江健康(SZ:002435)2024-01-11 18: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明确公司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规范股 东大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百分之十(10%)以上股 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