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提名与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会议提前7日通知,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与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薪酬与考评 - 制定董高薪酬计划,董事薪酬需经股东大会审议[8][9][10] - 对董高考评后报董事会批准[14] 资料与实施 - 公司提供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12]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