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18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任职 资格及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 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的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 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为2023年9月18日,向符合条件的2,701名激励对象授予8,001.8120 万份股票期 权,向符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3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关于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