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7]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决议[5]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需股东大会决议[5] - 6种达到一定标准的其他交易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5] 股东大会召集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0]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12] 临时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8]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时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委托出席股东大会,征集人应承诺不转让股份[26]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表决各方在公布结果前对表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29]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9]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40]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2] - 股东大会可书面决议将决策权授予董事会[36] - 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授权事项不得授权[34]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6]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及修改[36] - 规则未明确或与法规不一致按法规执行[3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ST广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