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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田: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ST广田*ST广田(SZ:002482)2023-12-08 20: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7,079,657元[4]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37,079,657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持股8520.00万股,持股比例71.00%[16] - 叶远西发起设立时持股2400.00万股,持股比例20.00%[16] -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起设立时持股1080.00万股,持股比例9.00%[16]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8]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4]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37][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9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7] - 监事会决议需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5]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可在接到通知30日内或公告45日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