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田: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总裁设置 - 公司设总裁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 -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副总裁等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19] 总裁权限 - 审批收购出售资产等多类事项,有金额限制,如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5][7] - 审批借(贷)款事项,金额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30%[7] - 审批日常经营合同,单次金额在最近一期会计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25%以下[7] 总裁管理 - 解聘事由为董事会决议解聘或主动辞职并经董事会确认[20] - 任期内调离等需进行离任审计[21] 其他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可实行年薪制,报酬由董事会决定,董事兼任时由股东大会决定[19]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依《公司法》等办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