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10修订)
华斯股份华斯股份(SZ:002494)2023-10-25 15:56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监 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斯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 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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