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进行可转债融资主要系为满足其大尺 寸组件及电池片投资扩产的资金需求。本次融资事项是合肥协鑫与贷款方协商一 致的结果,有助于缓解合肥协鑫资金压力,推动公司大尺寸组件及电池片扩产和 中长期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本次可转债融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其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合 肥协鑫可转债融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程 博___________ 张利军___________ 霍佳震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