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_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3 日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发 行上市审核机构对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 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请对以下 事项予以落实: 2 结合本次募投项目芜湖协鑫 20GW(二期 10GW)高效电池片 项目产品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所处行业发展现状、产能扩张和市 场供需情况、技术迭代和光伏行业周期等因素,完善对募投项目 和公司已建、在建项目面临风险的重大风险提示。 审核函〔2023〕120168 号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 回复内容需先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若回复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的 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并在回复内容披露后同步提交募集说 明书(注册稿)及相关文件,同时报送诚信记录核查表,并在收 到《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十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 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