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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协鑫集成协鑫集成(SZ:002506)2023-12-01 19:07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协鑫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 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 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独立董事至少 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