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七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鑫集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检查公司财 务,对董事会及其成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 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公司、股东及职工的利益。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