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发行股票决议 - 2023年3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6] - 发行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原至2024年3月22日[6] 有效期延长 - 2024年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延长有效期至2025年2月1日[7] - 除有效期外发行其他事项和授权不变[7] 合规情况 - 公司会议召开合规,决议合法有效[8] - 未发生影响发行重大变化,不损害公众股东利益[9]
发行股票决议 - 2023年3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6] - 发行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原至2024年3月22日[6] 有效期延长 - 2024年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延长有效期至2025年2月1日[7] - 除有效期外发行其他事项和授权不变[7] 合规情况 - 公司会议召开合规,决议合法有效[8] - 未发生影响发行重大变化,不损害公众股东利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