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1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和公司管理层沟通,本次拟为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担保事项是存量续作 业务,是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经营发展需要,属于合理的关联交 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