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子公司管理制度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为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形象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林州重 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指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 子公司指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总体产业架构及业务发展需要而投资 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在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 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包括 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母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