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荣医疗: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尚荣医疗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 法律意见书 CHINA COMMERCIAL LAW FIRM. GUANG DONG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 法律意见书 致: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见,本所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和境外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 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等内容时,均严格按照有关中介 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及公司的说明予以引述,并不代表本所律师对这些数据、结 论的真实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荣医疗")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 指南第 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