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柏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3] - 下设工作组,组长由董事会秘书担任,工作人员1 - 2名[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6]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换委员[5]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17]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 任期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