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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新材: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双星新材双星新材(SZ:002585)2024-04-28 15:55

审计人员配置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配备3名专职人员[5] 审计职责与频率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部审计应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12]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1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0] 审计事项关注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3][14] 整改与评估机制 - 审计部门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内控缺陷并监督落实[13] - 公司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2]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4]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24]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9] - 制度中“以上”包括本数[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