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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新材: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双星新材双星新材(SZ:002585)2024-04-28 15:5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独立董事委员应占成员总数1/2以上[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五日通知;临时提前三日[10][12]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4]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过半数出席及通过[15] 资料保存与细则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4] - 工作细则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修订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