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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章鼓: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东章鼓山东章鼓(SZ:002598)2023-10-29 15:44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