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2024年4月29日决定于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5] - 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5月11日刊登会议通知[5] - 现场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当天9:15至15:00[8]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4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51,347,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83%[9] - 现场会议股东7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00,735,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52%[9] - 网络投票股东137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50,612,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1%[9] 临时提案情况 - 2024年5月9日,未来一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二号提请增加临时提案,合计持有公司3.68%的股份[12]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数129,781,93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507%[15]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数129,851,133股,占比85.7965%[16]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股数106,840,670股,占比70.5928%[18]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股数106,836,570股,占比70.5901%[19]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股数129,787,633股,占比85.7545%[20][22]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同意股数130,040,933股,占比85.9219%[23] - 《关于提名商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股数130,140,733股,占比85.9878%[24] 会议合规情况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与公告相符,无临时提案审议表决情形[26]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表决过程、程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6]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出席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27]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27]
ST爱康: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