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宸医疗: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8]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验要求[12]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特定主体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监督与罢免 - 特定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2] - 连续两次未参会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3][1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专门会议召集人提前3天通知[26] - 专门会议每位最多接受一名委托[26]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21]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22] - 会前与董事会秘书沟通,董事会反馈落实情况[20][21] - 关注决议执行情况,违规可要求说明披露或报告监管[24]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董事会秘书配合[31] - 决策事项提前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至少保存10年[36] - 行使职权时公司人员配合,董事长保证知情权[37]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8]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32] 法律责任与制度生效 - 董事法律责任适用于独立董事[34] - 离职后保密,擅自离职赔偿损失[35] - 签字承担决议责任,违法违规担责[35] - 严重失职取消和收回当年津贴[35]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