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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ST摩登ST摩登(SZ:002656)2024-05-10 20:18

业绩相关 - 2021年上半年澳门巴黎人3500店采购84299544.93澳门元货物[4] - 2021年年报少提资产减值损失多计净利润24764225.16澳门元,折合人民币19964918.32元,占2021年度披露净利润绝对值的96.37%[4] 投资相关 - 2021年6月孙公司泰源壹号向嘉远新能源增资2.4亿元,增资后持股16.7%[5] - 2021年12月31日嘉远新能源股权公允价值为8154.61万元,需调减2021年年度报告净资产15845.39万元,占2021年度披露净资产的21.07%[6] - 2023年6月第三家评估机构出具报告显示嘉远新能源公允价值减值率达66.02%[10] 信息披露相关 - 2023年4月29日公司发布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年报公告,5月4日起股票停牌,6月30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同日股票复牌[6] - 2023年5月31日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 -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 - 2024年2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 - 2024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3] - 2024年3月19日召开听证会[4] 违规原因 - 摩登大道未在法定期限披露2022年年报,原因是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消极履职[11] - 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公司高估3500店预计销售折扣率、低估预计销售费用率,高估存货可变现净值[13] - 嘉远新能源实际电动车销售未达原预测,公司应调减预测期销售量及销售额,重新评估股权价值[13] 处罚结果 - 对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行为,公司被处380万元罚款,林毅超190万元,魏勇100万元,翁文芳80万元,陈凯敏50万元[15] - 对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行为,公司被处100万元罚款,林毅超40万元,魏勇30万元,翁文芳20万元[16] - 对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报行为,公司被处100万元罚款,林毅超30万元[16] - 综合三项处罚,公司被处580万元罚款,林毅超260万元,魏勇130万元,翁文芳100万元,陈凯敏50万元[16] 其他 - 当事人应15日内汇交罚款,不服处罚可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17]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18]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