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明食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后事项承诺函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明食品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 市审核中心审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会后事项的监管要求,我们本着勤勉尽责、诚 实信用的原则,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就克明食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项目自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议之日(即 2023 年 4 月 26 日) 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期间相关会后事项出具了《承诺函》(天健函〔2023〕2-179 号,以下简称前次承诺函)。本次针对克明食品公司自前次承诺函出具日(2023 年 9 月 15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间相关会后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说明 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诉讼事项的说明 (一) 控股股东诉讼事项 承 诺 函 天健函〔2023〕2-216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因昌都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昌都公司股东李雪萍作为原告对被告克明集团、 明居公司、莫君武等提起诉讼。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