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份转让 - 峰湖追光拟转让1550万股,占总股本1.54%;和谐志成拟转让3500万股,占总股本3.47%[5][6][11] - 标的股份转让单价3元/股,转让价款15150万元[12] 权益变动 - 权益变动后,昊青明裕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5050万股,占总股本5.01%[6] - 峰湖追光变动后持股70144419股,比例6.96%[24] - 和谐志成变动后持股15384533股,比例1.53%[24] 出资情况 - 峰湖追光出资额36000万元,普通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占比2.7778%[7] - 和谐志成出资额7000万元,普通合伙人重庆时运出资1000万元,占比14.2857%[8][9] - 北京昊青财富注册资本1000万元,王宁出资510万元,占比51%[10] 支付安排 - 拿到交易所无异议函后10个交易日内支付第一期转让款[13] - 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20个交易日内完成尾款支付[14] 流程安排 - 协议签署5个工作日内,三方共同向深交所申请确认意见[16] - 取得确认意见10个交易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过户登记[16] 其他 - 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税费由各方按规定各自承担[16] - 转让方峰湖追光85644419股股票质押,占公司总股本8.50%[27] - 转让方和谐志成30000000股股票质押,占公司总股本2.98%[27] - 北京昊青财富承诺过户登记完成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华东重机股票[27]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26] - 未按时办理交割或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按LPR支付违约金[22] - 本次协议转让需深交所合规确认后办理过户,存在不确定性[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