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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地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顾地科技顾地科技(SZ:002694)2024-04-25 22:27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 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经理等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对人员提名、任免、聘任、解聘、更 换等事项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对提 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 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零二四年四月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