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二零二四年四月 1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行为,进一步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保 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业务规则(以下简称"证券相关法规及规定")及《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董秘办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管理机构,统一 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 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三条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其他储 存介质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