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对董事会负责。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日常事由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协调。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