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保护 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即股价敏感信息),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及时报送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