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经2023年11月30日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