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经2023年11月30日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 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