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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药业:独立董事制度
龙津药业龙津药业(SZ:002750)2023-12-12 16:2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审计委员会中应过半数[4] - 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信息与费用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一日[29][30]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费用,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31]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修改[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