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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药业:投资、担保和借贷管理制度
龙津药业龙津药业(SZ:002750)2023-12-12 16:26

投资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的投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0] - 单项金额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非主营业务范围投资(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除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1]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所涉资产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交易须经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除特定情况外的证券投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4] - 与关联方单项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投资交易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5] - 董事会有权决定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投资[15] - 董事长有权决策公司与非关联方连续12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主营业务范围内固定资产等购建或处置等事项[16] - 董事长有权决策公司与非关联方连续12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主营业务范围内对外投资或处置事项[17] - 董事长有权决策公司与关联法人单笔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低于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主营业务范围内投资交易[17] - 董事长有权决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笔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低于30万元的主营业务范围内投资交易[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18] 资产处置与购建权限 - 总经理对单项低于300万元且12个月内同类累计低于1000万元的主营业务固定资产等购建置换事项有决策权[19] - 总经理对单项不超过50万元且12个月内同类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的资产处置事项有决策权[20] 对外担保决策权限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8][29]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9]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9]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9]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9] 债务性融资决策权限 - 董事会对单笔不超过10000万元且累计借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债务性融资事项有决策权[36]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单笔借款不超过5000万元且累计借款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借款事项进行决策[37] 制度相关 - 制度所称“元”如无特指均指人民币元[39] - 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含本数,“不满”等不含本数[39] - 公司投资等关联交易行为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39] - 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39] -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制定实施细则[39] - 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39] - 制度修改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