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上市公司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董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并报批准[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半数以上通过[14] 审计相关职责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9] - 披露财报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1] 其他事项 - 内审在审计委指导监督下工作,董秘协调[6] - 公司保存审计委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