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汇洁股份: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汇洁股份汇洁股份(SZ:002763)2024-03-29 18: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提名1名为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会议召开规则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8] - 每年须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全体委员[18] - 特定情形下,主任委员5日内且于临时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委员召开临时会议[18] - 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定期和临时会议的提前通知期[19]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21]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每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21] - 独立董事委员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21] - 委托出席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21] -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包含六项内容[22][23]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3]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24] 会议形式与记录 - 会议可采取现场、通讯、书面议案方式举行[24] - 书面议案方式召开,签字同意委员符合规定人数,议案即成为决议[24] - 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24] - 会议记录应包括六项内容[25][26] 其他规定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委员应不迟于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6]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8] - 出现两种情形公司应当修改本规则[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