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 是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法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分管证券法务部,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 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设立的工作机构;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作为董事会决策的参考。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员。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和通知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两次定 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法务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