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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002765蓝黛科技(002765)2023-11-14 16:32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 定科学、有效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薪酬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会委员在独 立董事委员中提名,董事会委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提名、薪酬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规定增补新的委员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