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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股份:广东法民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索菱股份索菱股份(SZ:002766)2023-12-12 20:22

一东法民律师事务所 - Fir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 法律意见书 广东法民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星河雅宝高科创新园 B 座 2406B 第 1 页 共 12 页 之 广东法民律师事务所 广东法民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 粤法顾字第 017-5 号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法民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并指派本所律师王兵律师、黄金杰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贵 公司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 官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导言 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并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