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关于回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深圳 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或"公司")委托,作为公 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 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注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