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可立克可立克(SZ:002782)2023-11-29 18:5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7][8] 关联交易审批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3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需董事会批准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不含)至3000万元(不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需相关程序决策[21] - 单次关联交易金额0.5%(含)至5%(不含)之间,由董事会批准[22] - 单次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2]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溢价超100%,需满足多项要求[22] 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需出席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9] 关联方表决规定 - 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18][19] - 关联股东审议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参加[19]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14] - 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4] 资金资产保护 -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资源[16] 担保审批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4] 交易计算标准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5] 文件审核 - 需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评估或审计[29]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至少审核7类文件[30]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除审核董事会需审核文件外,还需审核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决议[31] 其他规定 -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由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决定[35] - 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31] - 公司经理职能部门需对关联交易进行调研并提交书面报告[34] - 公司不得对交易标的状况不清等情形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决定[35] - 关联交易经批准后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协议并执行[35] -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7]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38]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内容[39] - 四类关联交易可免予表决和披露[40] - 公司控制或持股超50%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4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10年[42]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