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嘉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8月)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就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2]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4]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4] - 存在特定情形时董监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交易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6] - 相关人员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8]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5] - 收到相关执行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拟处置股份数量等内容[16] 交易禁止期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6]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6] - 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之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6] 其他规定 - 董监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及股份数据信息并办理网上申报[17] - 发现违法违规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报告[17]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19]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0] - 董监高因离婚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持续共同遵守办法规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