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印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4年6月)
网络投票事项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相关事项[6] - 股东大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录入投票信息,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复核[6] - 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电子数据,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6]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交易时间[8]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9] 表决权相关 - 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名下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总和[11]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交易系统投票不计入[12] - 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13] 其他 - 公司董事会等可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征集表决权[18]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等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8] - 公司及其律师应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形成股东大会表决结果[19] - 对投票数据有异议应及时向深交所及信息公司提出[19]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律师法律意见书及股东大会表决结果[19] - 股东大会结束次一交易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通过券商客户端查投票结果[19] - 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最近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19] - 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2] - 本细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自批准后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