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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印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环球印务环球印务(SZ:002799)2024-06-05 07:56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7]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需特别决议[25]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36]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13][14]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2][13][14] - 监事会同意股东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大会[1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0] - 股东大会延期、取消或变更,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0] 股东大会表决规定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3]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6] - 部分提案除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特定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定事项时须2/3以上通过[3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6]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6]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1] -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针对同一议案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29]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等主持[28]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9] -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主持人应保障股东依法行使发言权[29]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或关联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数不得超董事会成员半数[43]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或监事会可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43]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43]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或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独立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最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以前书面提出[43]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43]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普通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表决权可集中使用[44] - 股东大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时,需对包括发行种类和数量、发行方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45]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47][48][49] - 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大会回购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9]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49] - 会议相关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51] - 国家法律法规等修改、《公司章程》修改或股东大会决定时,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修改本规则[53][54]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本规则列明股东大会有关条款[56]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并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