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相关人 员的资格条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 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 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邓燕女士为公司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