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胶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审计工作要求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8]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5]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视频等方式[16]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 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审议由董事会直接处理[17] -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必要时邀请他人[17]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7] - 会议有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17] 细则执行与解释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19]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