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进程 - 2020年4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0][11] - 2020年5月13日,中科院控股原则同意实施激励计划[12] - 2020年5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2] 股票期权注销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拟注销17,000份未行权股票期权[13] - 10名激励对象部分期权未行权,拟注销73,929份股票期权[13] - 本次共计注销股票期权90,929份[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