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凯莱英: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002821凯莱英(002821)2023-09-13 18:3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凯莱英医药集团 (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 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刘志清、李艳君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OLIVIA KANG 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 及价格合法、有效,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