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提名委员会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 李家聪 洪亮 王青松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凯莱英医 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慎重考察,我们认为本次提名已事前征得孙雪娇女士的同 意,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质,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 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止目前,孙雪娇女士尚未取得深交所独立 董事资格,孙雪娇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承诺将在 60 日内参加最近一期深交 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取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我们认为孙雪娇女士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