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阅高瑛女士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 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和行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