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医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重大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重大信息[6]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属重大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信息[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是内幕信息知情人[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董监高是内幕信息知情人[9] 保密管理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管理机构[2] - 董事长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第一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直接负责人[2] - 董事会办公室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3] 保密措施 - 组织对网站等进行敏感信息排查[13] - 对外披露涉密信息须签保密协议[13] - 内部人员不得泄露重大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谋利[13] - 重大信息公告前,财务审计人员不得泄露报表数据[15] - 员工调职、离职须上交经管秘密文件或物品[15] 违规处理 - 重大信息知情人员违规可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17] - 内部人员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 法律责任 - 侵犯商业秘密罪造成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19]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2]